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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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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来没有爱过我该爱的人,安吉拉。

为我做的安排,没有一件是按照计划进行的。我父母为我指了一个具体的方向——朝着体面的寄宿学校和精英大学发展——这样我就能与注定会归属其中的那个群体相遇了。但很明显,我并不属于那里,因为直到今天,我都没有一个来自那些世界的朋友。我也没有在那么多场校园舞会上给自己寻得个丈夫。

我也从未真正感觉我属于我的父母,或注定要在我长大的那个小城镇里生活。现在我还是没有跟克林顿的任何人保持联络。直到母亲逝世,我和她的关系都只是走个过场而已。而我父亲,当然了,不过就是餐桌那头一个怨声载道的时事评论员罢了。

可随后我搬到了纽约,认识了我的姑姑佩格。她是个特立独行、不负责任的同性恋,酗酒无度,花钱无度,只想嘻嘻哈哈 、蹦蹦跳跳地过一辈子——而我爱她。 她给我的不亚于我的全世界。

我还遇到了奥利芙,她看上去并不惹人爱——尽管如此,我还是逐渐对她有了爱意。比我对亲生父母的爱意多得多。奥利芙并不暖,也不深情款款的,但她忠诚,是个好人。她有点像是我的保镖。她是我们的女隐士。我仅有的道德感都是她教给我的。

然后我遇到了玛乔丽·劳特斯基——一个很古怪的地狱厨房少女,她的父母是做旧衣服买卖的移民。她压根不是我该结识的那类人,但她不仅成了我的生意伙伴,还成了我的妹妹。我爱她,安吉拉,我全心全意地爱她。我什么都愿意为她做,她也什么都愿意为我做。

然后,玛乔丽的儿子内森出现了——这个对人生过敏的羸弱小男孩。他是玛乔丽的孩子,但他也是我的孩子。如果父母对我的人生愿景我按部就班地实现了的话,我肯定会有自己的小孩的——一个在马背上长大的健壮大块头,将来会成为行业的领袖——可相反,我却得到了内森,这样更好。我选择了内森,他选择了我。我也爱他。

这些看似随机的人是我的家人,安吉拉。这些人是我的正牌 家人。我把这些都告诉了你,是因为我想让你明白——在接下来的几年内——我对你父亲的爱,跟我对这些人中任何一个的爱一样深。

我的心无法给他比这更高的赞美了。他和我变得非常亲近,像我那些美丽、随机的正牌 家人一样。

这样的爱是一口很深的井,有着陡峭的井壁。

一旦你坠入进去,你就完了——你会永远爱那个人的。

一连好几年,每周都有那么几个晚上,你父亲会在奇奇怪怪的时间点打电话给我,说:“你想出来吗?我睡不着。”

我会说:“你总是睡不着,弗兰克。”

他会说:“没错,但今晚我比以前更睡不着。”

季节无所谓,当时是晚上几点也无所谓。我永远会说好的。我一直很喜欢探索这座城市,也一直很喜欢深夜时光。更重要的是,我向来不是个需要睡太多觉的人。但最重要的是,我喜欢跟弗兰克在一起。所以他会给我打电话,我会同意跟他见面,他会从布鲁克林开车过来接我,然后我们会一起到某个地方去散步。

没过多久,我们就走遍了曼哈顿的每个街区。很快,我们就开始探索外围的街区了。我从没见过比他更了解这座城市的人。他会带我去一些我连听都没听说过的街区,然后我们会在三更半夜步行着探索它们,聊一路的天。我们走遍了所有墓地和所有工业园区。我们走遍了码头。我们从联排房前走过,穿过廉租房区。最终,我们踏遍了纽约都会区的每一座桥——而且那里的桥可多了。

从来没有人打扰我们。这是最奇怪的地方。过去那会儿,这座城市并不安全,但我们好像天下无敌一样从城市中穿梭而过。我们常常聊天聊得太入神,甚至都没有留意周围的环境。街道护我们平安,人们没有给我们平添困扰,这就像奇迹一样。有时我会好奇,大家到底能不能看见我们。有时警察会拦下我们,问我们在干什么,而弗兰克则会亮出自己的警徽。他会说:“我在送这位女士回家”——尽管我们正身处皇冠高地的一片牙买加社区。他永远都在送我回家。永远是这套说辞。

有时到了深夜,他会开车带我去长岛,到他知道的一个地方买炸蛤蜊吃——那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饭馆,你可以直接把车开到窗前,从车里面点餐。或者我们会到羊头湾码头去吃小帘蛤。我们会把车停在码头上,边吃边看渔船出海。春天的时候,他会开车带我去新泽西的乡间,在月光下摘蒲公英的叶子做苦菜沙拉。他告诉我,西西里人爱吃这种东西。

开车和散步——这些事情他可以做,而且不至把自己搞得太过躁动。

他永远会听我倾诉,他成了我生命中最值得信任的知己。弗兰克人很透亮——他有一种深深的、不可动摇的正直感。跟一个从不自吹自擂(在那个年代的男人身上,这一点很罕见!),而且不会以任何方式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世界的男人在一起,让人感觉很宽慰。就算他有什么缺陷,或犯了什么错,他也会在你发现之前就告诉你。而且不论我告诉了他关于我的什么事,他都不会评头论足或把我数落一顿。我闪现的阴暗面并没有吓到他。他自己也有如此阴暗的一面,以至于任何人的阴影都不会让他害怕。

但最重要的是,他懂得倾听 。

我告诉了他一切。在我有了新情人的时候,我告诉了他;在我害怕的时候,我告诉了他;在我胜利完成某件事的时候,我告诉了他。我并不习惯有男人听我说话,安吉拉。

至于你父亲,他也并不习惯跟一个会在深更半夜、在雨里、在皇后区陪他走上八千米,就为了在他睡不着的时候陪陪他的女人在一起。

他是永远都不会离开妻子和女儿的。这我知道,安吉拉。这不是他的为人。而我是永远都不会诱惑他上床的。除了因为他身体上的伤和心灵的创伤让他无法再有性生活之外,我也不是一个会跟有妇之夫发生婚外情的女人。这不是我的为人,再也不是了。

况且,我不能说我幻想过要嫁给他。当然,整体来讲,婚姻的念头给了我一种被囚禁的感觉,我不渴望跟任何人结婚。当然也不能跟弗兰克结婚。我无法想象我们坐在一起吃早餐,边看报纸边聊天的样子,或者一起规划旅行的样子。这幅画面跟我们两个都不搭。

最后,我无法确定如果性爱插足了我和弗兰克的故事,我们是否还会对彼此抱有同样深的爱意与温情。性爱常常是作弊的行为——它抄近道直达亲密关系。它略过了了解一个人的内心,仅仅只了解了那个人的肉体。

所以,虽然我们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深爱着彼此,但我们还是各自生活。全纽约唯一一个我们没有一起步行探索过的街区就是他的街区——南布鲁克林。(或说卡罗尔花园,地产商最终给了它这个名字,虽然你父亲从未这样称呼过它。)这个街区是属于他的家人的——是属于他的族人的。出于尊敬,我们没有让自己的脚步惊扰到它。

他一直没有跟我的家人认识,我也一直没有跟他的家人认识。

我简单地把他介绍给了玛乔丽——而且我的朋友们当然听说过 他——但弗兰克不是个能跟别人社交的人。(我能做什么——办个晚餐派对,炫耀一下他吗?指望像他这样精神脆弱的人站在人挤人的房间里,端着鸡尾酒跟陌生人闲聊吗?不可能。)对我的朋友而言,弗兰克不过是个行走的鬼魂。她们承认他对我很重要,因为我说过他对我很重要。但她们一直无法理解他。她们怎么可能理解呢?

我承认,有那么一段时间,我纵容自己幻想着也许有一天他会和内森见面,也许他会给那个可爱的小男孩一些父爱。但这也行不通。他几乎都不能给你 父爱,安吉拉——你可是他的亲生骨肉,他全心全意地爱着你啊。我为什么要让他对另一个孩子负起责任、对另一个孩子感到愧疚呢?

我对他无欲无求,安吉拉。他也对我无欲无求。(除了“你想去散个步吗?”)

所以,我们是彼此的什么呢?你会怎么形容这种关系呢?我们之间超越了友谊——这是无疑的。他是我的男朋友吗?我是他的情妇吗?

这些字眼全都不到位。

这些字眼描述的都不是我们。

不过我可以告诉你,我心里有个孤零零的、人迹罕至的角落,我以前从不知道它在那儿——而弗兰克径直住了进去。把他捧在心里,让我感觉我好像是属于爱情的。虽然我们从未一起生活过,也没有睡过同一张床,但他一直是我的一部分。我一整周都为他攒着故事,这样一见面我就能跟他讲一些有趣的事了。我询问他的意见,是因为我尊重他的道德准则;我渐渐珍视起他的面孔来,因为那副面孔是他的。就连他烧伤的疤痕在我眼中都变得美丽起来。(他的皮肤看起来就像某本古老的圣书饱经风霜的书封一样。)我对我们的作息时间,和我们到过的那些神秘地点感到着迷——那些神秘地点既存在于我们的谈话中,也存在于城市本身。

我们一起共度的时光是发生在这个世界之外的,那感觉就是这样。

关于我们的一切都是不寻常的。

我们永远在车里吃东西。

我们是 什么?

我们是趁其他人熟睡时,一起在纽约穿行的弗兰克和薇薇安。

弗兰克一般会在晚上联系我,但一九六六年某个灼热的夏日,我在大下午的时候接到了他的电话,他问是否可以立刻跟我见面。他听上去就像疯了一样,而当他到达艺术工坊后,他从车里跳了出来,开始在精品店门口来回踱步,比我以往目睹过的任何时候都更紧张。我赶快把工作交给了一个助理,然后跳上车,说:“走吧,弗兰克。来,快点。开就是了。”

他一路开到了布鲁克林的弗洛伊德·贝内特机场——全程一直在加速,而且一句话都没说。他在一条跑道尽头的泥土地里停好了车,从这里,我们能看到海军航空预备役的飞机飞进来准备降落。我知道他一定非常烦躁:当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让他冷静下来的时候,他总会到弗洛伊德·贝内特机场看飞机降落。引擎的轰鸣会安抚他的不安情绪。

我不会傻到问他怎么了。最终,等他喘过气来之后,我知道他会告诉我的。

于是我们熄了火,坐在酷热难耐的七月高温下,听着引擎滴滴答答地冷却下来。沉默,随后一架飞机降落了,然后又是沉默。我摇下了我这边的窗户,好放点空气进来,但弗兰克似乎并没有注意到。他还没有把攥得关节发白的手从方向盘上拿下来。他穿着巡警的制服,一定热得不行。但还是那句话,他似乎还是没有注意到。另一架飞机降落了,震得地面直晃。

“今天我去法院了。”他说。

“好的。”我说——只是为了让他知道我在听。

“我要为去年的一起入室抢劫案出庭作证。是一家五金店。几个小孩子嗑药了,想找点东西倒卖。他们把店主给打了,所以这里面有人身侵犯的指控。我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警官,所以就这样了。”

“我明白。”

你父亲因为这样那样的警务,经常需要出庭作证,安吉拉。他向来不喜欢这件事(坐在人挤人的法庭里对他来说就像地狱一样,这是很显然的),但这从没让他有过这么恐慌的反应。一定是有更麻烦的事情发生了。

我等着。

“今天我看到了一个之前认识的人,薇薇安。”最后他说道。他的手还是没有离开方向盘,眼睛还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。“海军里的一个人,南方的,他当时和我一起在富兰克林号 上。汤姆·丹诺。我已经很多年没想起过这个名字了。他是从田纳西州来的,我甚至都不知道他住在这里。那些南方佬,你会以为战争结束以后他们都回老家了,是不是?但我猜他没回去。他搬到纽约这里来了,住在西区大道的紧北边。现在他是个律师了。今天他也在法庭上,为闯进五金店的一个孩子辩护。我猜那个孩子的父母肯定挺有钱的,他们请了个律师。汤姆·丹诺,偏偏是他。”

“这肯定让你吃了一惊。”还是那句话,只是为了让他知道我在听。

“我还能记起汤姆刚到军舰上的时候,”弗兰克继续说道,“我不记得日期了——别笑话我——但他好像是在一九四四年年初来的。他是直接从农场来的,是个乡下男孩。你以为城里的孩子已经很厉害了,但你真应该看看那些乡下男孩。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出身如此贫寒,你从没见过类似那样的阵仗。我以为我 长大的时候已经够穷的了,但跟那些孩子比我根本就不算什么。他们以前从没见过吃的,没见过军舰上那么多吃的。我记得他们吃饭的样子就像快要饿死了似的,这是他们平生第一次不用跟十个兄弟分饭吃。他们中有些人几乎没穿过鞋,他们的口音你听都没听过,你几乎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。但他们打仗的时候厉害得不得了,即使在没有交火的时候,他们也很厉害。那时候相互之间老是打架,要么就对正在军舰上保卫海军将领的水兵口出狂言。除了迎难而上之外,他们什么都不会,你知道吗?汤姆·丹诺是他们当中最厉害的一个。”

我点了点头。弗兰克几乎没有这么细致地谈论过军舰上的生活,或他在战争中结识的任何人。我不知道这话是为哪般,但我知道它很重要。

“薇薇安,我向来没有那些人那么厉害。”他还紧握着方向盘,好像那东西维系着他的生命似的——好像那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让他不至沉底的东西。“一天,在飞行甲板上,我的下属——一个从马里兰来的年轻人——分神了一秒钟。他朝错误的方向迈了一步,然后他的头立马就被削掉了,直接卷进了一架飞机的螺旋桨里。他的脑袋就那样直接被削掉了,就在我的面前。我们那时甚至都没有交火——不过就是甲板上非常普通的一天罢了。如今我们的甲板上横着一具无头尸体,而你最好赶紧把它收拾干净,因为有更多的飞机要进来了,每隔两分钟就有飞机要降落。你要时刻保持飞行甲板视野清晰。但我呆在了原地。这时汤姆·丹诺走了过来,他拎起尸体的脚,把它拖走了——也许他以前在农场上就是这样拖死猪的。他甚至都没有退缩一下,他就是知道该做什么。与此同时,我连动都动不了。然后汤姆不得不过来把我也拉走了,这样我才不会是下一个被杀死的。我——我可是个军官!而他,他就是个应征入伍的孩子。这是一个从来没看过牙医 的孩子,薇薇安。他究竟是怎么在曼哈顿当上律师的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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